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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申請管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受理單位: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             

地  點:學生事務處學生事務長室行政大樓1樓

申訴方式:得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請

專線電話:(07)342-5800

專用信箱:gec@mail.wzu.edu.tw

受理時間:受理專線電話24小時均可受理

申訴期間:

(1)盡可能於事件發生後,立即向本委員會求助或申訴。

(2)當妳/你提出書面申請調查時,我們將謹守保密原則,並提供一份詳盡的說明書,內容包括性騷擾或性
 侵害相關知識法規權益,並 視妳/你的意願提供協助,包括晤談、陪同就醫、情緒支持、報警、緊急安
 置、庇護或諮詢等服務,必要時我們將依規定通報相關主管單位。

(3)申請受理後於三日內送至委員會進行後續相關處理。

  1. 申請流程 

2-1 申請流程圖 

2-2 我要正式提出申請

(1) 調查申請表

(2) 撤回調查申請書 (PDF) (WORD)

 

  1.  提出申訴後保護措施

 

在調查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過程中,會有下列措施保護申請人,請勇敢地站出來,被騷擾、被侵犯絕不是您的錯,不必害怕說出口,伸張您應有的尊嚴及社會正義:

(1)事件之當事人、檢舉人、證人之姓名及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資料,在調查期間及調查完成之後,均應予保
  密。

(2)雙方當事人有權力不對等情形時,會避免對質。

  1. 一般性騷擾事件

(1)性騷擾申訴書

(2)性騷擾再申訴書

(3)性騷擾申訴(再申訴)委任書

  1. 社會資源申訴管道

政府機構(通報/支援、協助處理機構)

中央-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

中央-113婦幼保護專線

地方-各縣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

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