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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有關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一案,請依說明辦理。

發布日期 2026-10-06 18:38:00

一、本案每年受理收件時間如下:
(一)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每年3月15日。
(二)第2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每年9月15日。
(三)以上均以送達本部時間計算;如截止日適逢例假日或國定假日,則順延至次一個工作日。

二、本機制可供各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參考運用,作為學生表達意見及參與決策之正式管道,並強化提案處理之透明度。各校如已依自身組織運作或大學自治規範設有相關機制,仍得依現行作法辦理;如尚未建立相關機制者,請參
考本機制規劃運作方式,以完善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之管道。